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
 3773考试网 - 中考网 - 各省中考 - 宁夏中考 - 银川中考 - 正文

2013银川中考考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

来源:3773中考网 2013-7-8 11:24:41
    银川市2013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
 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考试安全保密、考风考纪工作要求,为严肃考风考纪,维护初中毕业、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,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考生违纪处理规定:
一、凡在考试中夹带作弊,没有造成事实的扣除该生本学科总分的15%,造成事实的扣除该生本学科总分的30%。
二、对违反考试规定,将有关物品(如手机、掌上电脑等)带入考场,没有造成事实的扣除该生本学科总分的15%,造成事实的扣除该生本学科总分的30%。
三、凡不按试卷《注意事项》和《考生守则》答卷的,视情况扣除该学科总分的10%—20%。
四、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的,视情节扣除该学科试卷或答题卡的全部成绩。没有按要求填涂答题卡的,不记答题卡成绩。
五、违反考试纪律,扰乱考场秩序,不听从监考教师劝阻,性质恶劣的,该学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。
六、让他人代考的,该学科成绩记零分。其中,综合素质测试代考学生为本届学生的该项成绩按最低成绩记入,非本届学生的视情况责成所在学校给予校纪处罚。  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